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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私立大學停招,學生權益怎麼辦?】
【訂定《私校退場條例》,從制度面保障學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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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私立大學停招,學生權益怎麼辦?】
【訂定《私校退場條例》,從制度面保障學權】

少子女化問題,宜瑾也是非常擔憂,首當其衝擊就是我們的各個學校。

來看看大專校院全體學生總數:
2010年134.3萬人,
2019年121.3萬人。

且預計未來幾年,生源每年以 1.3%~5.1%下降,
所以制定學校的退場條例就有其必要性。

宜瑾特別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提醒,學生是在退場階段最為弱勢的一群人,也同時是學校運作過程中的重要利害關係人。

如果整個退場參與機制沒有把學生的聲音納進來,將對於他們未來學涯發展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。

所以宜瑾主張,於私立大專院校退場時,應該要把 #學生董事 納進董事會,以強化學生的參與。部長說,可以支持宜瑾這樣的提議,並且在後續的討論中,設計在各階段以不同方式參與。

另外,雖然目前行政院的版本對於學生要不要轉學這件事,是設計大三大四可以原校畢業,但是大一大二必須要轉學到他校,宜瑾認為這是制度上的兩難。讓學生繼續原校就讀,但原校的教育品質已經沒有辦法維持應有的狀態時,學生實際受益為何,真的是有疑問的。

但是若將其強制轉學,失學率依據過往的案例可能是非常高,細究原因多為退場學校學生,基本上是以文化、經濟弱勢族群組成比例較高外,轉學至屬性相同、程度相類的他校所在地,可能必須遠走家鄉,這中間所生的交通、住宿、家庭照顧等成本將會使這群弱勢學生難以負擔。

所以宜瑾也提出,公私併方案以外,是否可由附近公立大學,就剩餘兩年時間,就退場私校代為管理經營,使大一大二生能原校畢業呢﹖或是是否在其他附近公立大學開設專班,來協助輔導這群弱勢學生呢﹖但是教育部潘部長認為,每一個地域狀況、資源將會有所不同,也須要保留任何轉學輔導方案的彈性,使學生的權益能完全受到保障。

但不論如何,宜瑾不樂見這群學生因此而提早中輟,無法享有應有的教育資源,希望這群弱勢學生,能受到最大的協助,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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